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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4 09:36:1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发布:2019年河南信阳市浉河区事业单位招聘117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报考浉河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试卷一),满分为100分。
报考浉河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及“369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知识》一张试卷(试卷二),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上午8:30至10: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浉河区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浉河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9年9月21日下午17 :30前向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上述加分规定仅适用于除报考“369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以外的考生。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8:30进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对于“369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中免笔试岗位和报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紧缺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9年9月27日上午8:30至11:30前到信阳市浉河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需分组面试时,其面试成绩以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为准。面试成绩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报考浉河区纪委监委、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2、报考浉河区“369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中参加笔试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 =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
3、报考浉河区“369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中免笔试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由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报考浉河区纪委监委、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2、报考浉河区“369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
(1)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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