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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0 10:00:2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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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入围比例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超过8:1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8:1的,须增加笔试环节(考试内容与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3、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申请加分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24日,咨询联系电话:“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请咨询黄石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0714-6517019;大学生村官请咨询黄石市委组织部电话0714-636889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请咨询中共共产主义青年团黄石市委员会组织宣传部电话0714-6352603)。“三项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统一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科)汇总并公示。“三项目”人员中已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
4、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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