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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14:06:05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19下半年青海省海东市事业单位招聘221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五)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 10月2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五、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一)加分条件
1.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岗位和少数民族事务类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3.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大学生村官、支援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实行定向招聘。
(二)加分审核登记
1.本次加分审核在网上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
2.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岗位和少数民族事务类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处理。
3.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若在加分公示、现场资格审查等环节发现提供虚假加分信息、核实加分不符合要求或有举报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以及相关资格证件等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由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服务期未满的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核查。经核查确定不属于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报考人员可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统一安排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
考察(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批复,再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政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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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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