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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2 11:20:0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彭州市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2019年四川省彭州市“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整个招聘程序均会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报考者。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15日17:00)
应聘人员发送《彭州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及全套个人证明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③相关证书、论文和获奖证书)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pzrcfwzx@yeah.net(邮件“主题”处注明:招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并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考试前到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3.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聘点现场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 间:10月17日(14:00—17:30 )
地 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1楼招聘大厅
现场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同时现场校验原件,收取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粘贴证件照);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1份;
(4)相关证书、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对网上及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考核初步定于2019年10月18日—19日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确定进行半结构化、结构化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签约
招聘考核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三方协议。如岗位出现空缺,根据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签订三方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招聘结束后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分批进行,签订三方协议时已经毕业的考生先行体检;尚未毕业的考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组织体检。具体事宜以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和电话(短信)通知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硕士研究生根据岗位情况首次聘用在八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博士研究生根据岗位情况首次聘用在七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2.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3.本次招聘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培养使用,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和拟聘人员所学专业安排至我市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纳入全市优秀青年干部库,作为重点后备人才培养。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及时选拔到重要岗位。
4.按照《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彭委发〔2017〕4号)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的激励政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专项津贴”2500元,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引进的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专项津贴”1500元。新引进的未享受“安家补助”的人才由用人单位负责免费提供5年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贴。符合资格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入住彭州市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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