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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4 10:41:1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9下半年福建省宁德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577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2019年12月3日—6日:专业技能面试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上报面试方案。
2019年12月7日—12月31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核,并上报拟聘人选。
2020年1月22日前:将拟聘用人选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网站上公示。各级人社部门行文审批。
2020年2月28日前: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逾期未办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蕉城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形式详见2019年下半年宁德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及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及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对部分县(区)不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无面试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学历类别为不限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2.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3.考试成绩的计算。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考生的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4.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5.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及格者(无面试岗位从笔试成绩及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7.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11月14日—16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名序号、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加分或专门岗位考试。
8.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信息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双学位双专业”栏目上查询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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