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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1 09:02:4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海曙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海曙区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15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4.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9年11月29日9时—12时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海曙区联谊宾馆5楼联谊厅(海曙区国医街85号)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宁波市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二寸免冠电子照、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同一岗位选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选聘指标,选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在资格确定后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692/index.html)上发布公告。
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发放考试通知。
(二)考试
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周六)09:00—10:3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对象。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
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692/index.html)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指定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在办理选聘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选聘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选聘录用资格。
六、相关政策
1.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一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55889294,0574—55889299;(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55889489。(工作时间开放)
附件1: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全国47所选聘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docx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9/1111/1805030.html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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