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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3 11:08:3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发布:2019年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体检由高新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6年12月29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4年12月29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6年12月29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6年12月29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泰州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办理任何调动手续。拟聘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9690235、89690236(高新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9690279(泰州医药高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泰州医药高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
咨询时间:工作日 09:00-12:00、14:00-18:00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9/1213/1825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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