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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3 14:55:0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平桂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平桂区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其中的一个职位。
(三)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信息技能操作分值满分100分;共计400分。
1.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及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
2. 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信息技能操作时间:2020年4月12日。
3.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通知书领取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领取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地点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4.开考比例: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及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向平桂区组织、人社部门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调整招聘计划。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0年4月3日前。
5.加分条件:少数民族加3分。
6.成绩公布:笔试和信息技能操作结束后五天内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面试由平桂区组织部、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上午8:30—18:00。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平桂区在岗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及扶贫信息(档案)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1:3比例按实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面试;
4.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5.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8:00-12:00 、15:00—18:00,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平桂区在岗扶贫信息(档案)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信息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确定体检人选,由平桂区委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考核
由平桂区委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2020年4月30日前。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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