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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18:16:5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阿勒泰市政府网站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阿勒泰市政府网站发布:2020年新疆阿勒泰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5日—22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阿勒泰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1号窗口,地址:阿勒泰市南区建业街(2路公交车社会主义学院站下车)。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4.携带资料:
(1)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报名表》《资格审查表》(A4纸打印)并填写相关内容;
(2)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但须在2020年8月30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3)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
(4)哈萨克语系考生需提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和复印件;
(5)报名人员需携带1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机试:2020年5月27日(10:00-20:00),详见《考试通知单》。
面试:2020年5月29日(10:00-20:00),详见《考试通知单》。
2.考试方式:
①机试:对报考人员进行计算机应用熟练程度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的文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按照得分高低,确定职位招聘数1:3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进行面试。
②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和工作常规等应知应会内容。面试得分当场向考生公布。
3.加分项目
①加分条件。截止报名之日,有在阿勒泰市法院从事书记员岗位经历的,按照连续工作时间予以加分,每满1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②加分审查。加分人员需提供经庭室领导签字工作经验证明,审查工作由招聘法院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未申请加分的,视为放弃加分。
③加分公布。加分情况与考试(机试+面试)分数一同公布,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后两日内前向招聘法院政工部门反映。
4.考试要求:(1)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考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资格。(2)考试期间,对考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
5.入围比例:机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机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加分。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达不到招录人数的,岗位空缺。
6.考试成绩:考生考试成绩从参加考试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成绩不低于入围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如出现分数相同的,加试有关内容确定录用人员。
(三)体检(5月31日)
1.体检当日由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四)政治审查(6月1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五)公示(6月5日)
1.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阿勒泰市政府网(http://www.alt.gov.cn/)、阿勒泰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馈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员。
(六)培训(6月上旬)
1.拟聘用人员上岗工作前,由阿勒泰市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及保密规定等。
2.培训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0906-2122937(传真)、2120804;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906-21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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