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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18:26:1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20年江苏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3.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核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要企业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岗位胜任力评价(试讲)与面试。
(三)考核内容
1. 岗位胜任力评价(试讲)
岗位胜任力评价(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的人员进入岗位胜任力评价(试讲)环节。岗位胜任力评价(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岗位胜任力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岗位胜任力评价(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岗位胜任力评价(试讲)成绩的总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 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岗位胜任力评价(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115017 025-86115120
联系人:汪老师、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20/0514/1927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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