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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11:01:45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3.网上交费时间:
2020年6月29日9:00 至 7月4日18: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7月20日9:00至24日24:00。
5.笔试时间:
初步定于2020年7月25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核结果,审核工作一般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24小时内完成。对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应聘人员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交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7月4日18: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7月24日24:00前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网址:http://www.yn.gov.cn/zwgk/gsgg)通过“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交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的开考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7月10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gov.cn)进行公布,取消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交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gov.cn)政务公开栏目公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附件3),本次笔试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gov.cn)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按照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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