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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13:32:5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和田就业服务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和田就业服务网发布:2020年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1101人简章(4),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20年12月4日-12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和田就业服务网站公告通知为准)
体检费用:根据医院现行收费标准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6),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交考察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时间:2019年12月9日-12月13日
(八)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20年12月16日- 12月22日在和田就业服务网站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期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拟聘单位报到上岗,逾期未到岗的考生按照自行放弃处理。
(九)调剂
调剂工作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调剂按照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相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服从调剂、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体检人员按成绩排名列入调剂范围,调剂时间另行通知。
(十)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做好聘用合同认定工作。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聘用时间从2020年12月23日起执行。
4.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须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疆内其他地州、疆外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得跨地区调动。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情节较轻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 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考试前14天启动体温监测,严格做到一日一测,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通行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通行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 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 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生咨询电话或疫情防控咨询电话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考试。
4. 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打印准考证前,须网签《和田地区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1)。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 请考生于考前2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招聘考生咨询电话:0903-2069240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本《简章》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903-2069240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0903-7885335
监督电话:
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组0903-2069046
附件1:《和田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20/0923/2026727.html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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