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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 10:45:3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9人公告(第1号)(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六、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笔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职位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按通知要求,向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及时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进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八、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与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对综合成绩进行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体检时间提前2天告知应聘人员。报考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岗位及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检测岗位人员,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其他岗位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人选中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十、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有关招聘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各直属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拟聘人员报到手续。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落实回避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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