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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09:42:05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潢川县政府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潢川县政府发布:2020年河南信阳潢川县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23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类别设置:报考卫生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知识》两科合卷,满分为100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2021年元月9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潢川籍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20年12月31日下午17 :00前向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关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gchuan.gov.cn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本、专科生学历人员)、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就业报到证(当年毕业学生可携带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的就业推荐函;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可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请考生关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具体通知。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前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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