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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21-04-07 12:24:5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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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发布:2021年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国各地企微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公安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四川省公安厅幼儿园等2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公安厅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报考四川省公安厅幼儿园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6名,其中四川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4名、四川省公安厅幼儿园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10:00至4月20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省属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部门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公安厅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我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5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12333、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1年4月21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公安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公安厅4月27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21年5月10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1年5月11日至14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公安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省公安厅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公安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公安厅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四川省公安厅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部门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公安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部门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028-86301740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

  028-86761165(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

  028-12389

  点击下载>>>

  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

  四川省公安厅

  2021年4月7日

  原标题:四川省公安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27-18C73F076C4115BB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21/0407/2161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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