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含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文秘、文字速录、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益性岗位关于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双江自治县户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从事文秘、计算机维护、驾驶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
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签订及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三楼303办公室
联系人:王荣文
联系电话:0883—7624749、0883-7627940、15769937631
传真:0883-7621104
五、报名应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三)填写《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六、招聘程序
(一)由检察院采取资格审查、政治审查、面试及综合测评的方式确定人选。
(二)经审查、测评合格,确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后,在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报到时需提供本人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规定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符合规定的补贴。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聘用期工资4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食宿自理。
八、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现已在公益性岗位或原已开发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
(四)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五)如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所出台新政策执行。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