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公告
为加强文山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根据《202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规定,现将2022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共3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和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文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面试工作由文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局协调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时间安排
202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工作计划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招聘时间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单位组织第二次招聘,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聘用工作。若出现空缺岗位进行二次招聘的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告。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把所需材料邮件到2330892872@qq.com,收到邮件后会及时回复考生报名是否成功。
3.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学校就业推荐表、小一寸照片等相关证件扫描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须于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等,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应聘工作。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以考生提交材料为准,正式聘用前还要对考生取得的相关证件进行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到文山市卫生健康局10楼人事教育股(文山市龙欢路76号)进行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条件符合者带上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度、举止仪表等方面。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60分者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2.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2年5月11日下午14:30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本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市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进入下一招聘人选的,由招聘小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下一招聘人选。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的,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后,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人社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八)考察
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登陆查看相关信息。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及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629229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0876-2123236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76-2143967。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