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兴隆街道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等,结合兴隆街道实际需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并报垦利区人社局批准,现面向全区公开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城镇公益性岗位17个,其中,公共服务类10个,公共管理类6个,社会事业类1个。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公共服务类
(1)岗位名称:社区服务协管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5个,人员需求5人。
②岗位要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会保障、文化、计生等各项服务;组织开展面向社区成员的各种社区服务活动;做好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工作;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名称:卫生保洁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个,人员需求3人。
②岗位要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③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的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社区划定区域的卫生保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3)岗位名称:疫情防控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个,人员需求2人。
②岗位要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意识;做好前来社区接种疫苗的人员信息记录,对来往人员监测体温;督促好辖区内居民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公共管理类
(1)岗位名称:治安巡防协管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5个,人员需求5人。
②岗位要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的管理,主要从事社区办公区域保安值守和公共设施管护等工作;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名称:电路维修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
②岗位要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会电路维修,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负责社区办公楼用电安全检查、日常维护等工作;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排除;负责办公区域的节约用电,确保电器设备的完好无损;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业类
(1)岗位名称:公共就业服务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
②岗位要求: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负责辖区内就业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摸底、登记、统计工作;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与服务,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台账,开展空岗调查摸底;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完善登记用工信息和用工录入工作;做好辖区居民便民服务帮办代办和社保医保工作;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扶弱、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5 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垦利区兴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546-2885927,0546-2885987。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聘用
兴隆街道成立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对各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各社区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城镇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经培训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为: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垦利区按照不低于本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兴隆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兴隆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