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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要时政汇编第52周时政周报(12.23-12.29)

2025-01-02 08:54:1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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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专题

1.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委员长会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委员长会议12月23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赵乐 际委员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关于代表法修正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增值税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审议了相关议案代拟稿、草案修改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娄勤俭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津巴布韦共和国引渡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里南共和国引渡条约》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批准条约的决定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作的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等,审议了相关决定草案。

委员长会议决定,将上述议案代拟稿、草案修改稿等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2.中央军委举行晋升上将军衔仪式 习近平颁发命令状并向晋衔的军官表示祝贺

中央军委晋升上将军衔仪式12月23日在北京八一大楼举行。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晋衔仪式。

上午10时许,晋衔仪式在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开始。中央军委副主席张又侠宣读了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的晋升上将军衔命令。中央军委副主席何卫东主持晋衔仪式。

习近平向晋升上将军衔的陆军政治委员陈辉颁发命令状,表示祝贺。佩戴了上将军衔的陈辉向习近平敬礼,向参加仪式的全体同志敬礼,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晋衔仪式在嘹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声中结束。

中央军委委员刘振立、张升民,军委机关各部门、军队驻京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晋衔仪式。

3.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李 强总理监誓

12月23日,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总理李 强监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国务院任命的35个部门和单位的45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上午9时,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吴政隆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国务院总理李 强作了讲话。他强调,要把铮铮誓言牢记在心,用不懈的奋斗去践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维护宪法权威,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始终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做反腐倡廉的表率。

李 强指出,明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挑战。一要实干为先、奋发有为。坚持干字当头,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细化实化具体化,对已经确定的工作能早则早、宁早勿晚、加快推进。主动了解群众和企业诉求,积极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二要改革攻坚、敢于创新。遇到难题不退缩,碰到矛盾不回避,敢于打破思维惯性,积极谋划有效的工作抓手。三要跨前一步、加强协同。各部门各地方要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

4.习近平签署国家主席令

国家主席习近平12月25日签署第四十一号、第四十二号、第四十三号、第四十四号主席令。

第四十一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号主席令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号主席令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的决定:

免去王广华的自然资源部部长职务;

任命关志鸥为自然资源部部长。

5.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京闭幕 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02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2月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赵乐 际委员长主持闭幕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决定免去王广华的自然资源部部长职务,任命关志鸥为自然资源部部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决定将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委托李鸿忠副委员长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津巴布韦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里南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分别提出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第六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经表决,任命苗生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束为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在会议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赵乐 际作了讲话。

赵乐 际说,本次会议共审议10件法律草案,通过其中3件,决定将1件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审议4个专项工作报告和2个执法检查报告,审议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5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2件条约等,顺利完成各项议程。

赵乐 际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务实高效、周密细致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筹备、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闭幕会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讲专题讲座。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6.李 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总理李 强12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部署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举措,研究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相关工作,听取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汇报,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草案)》。

会议指出,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初衷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要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会议指出,要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全过程改革,更好满足群众对高质量药品医疗器械的需求。要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支持,积极推广使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要提高审评审批质效,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上市。要以高效严格监管提升医药产业合规水平,支持医药产业扩大开放合作。要及时跟进医保、医疗、价格等方面政策,协同发力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切实提高全链条监管能力水平,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会议指出,要发挥转移支付对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安排激励资金向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较快的地区倾斜。要科学规范抓好机制实施,鼓励各地通过高质量发展涵养税源,增强发展主动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会议强调,要发挥好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不当利益捆绑,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7.赵乐 际向第六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 际12月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向第六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

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命了第六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他们是:主任沈春耀,副主任崔世昌、张勇,委员王灵桂、王禹、李焕江、陈端洪、唐晓晴、黄柳权、黄显辉。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共10人,由内地人士和澳门人士各5人组成,任期5年。第五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已经结束任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主持了颁发任命书仪式。

8.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强调 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2月26日至27日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和保障激励作用,把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视、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前,有关方面做了认真准备。中央政治局同志同有关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撰写发言提纲。会上,先听取关于2024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4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逐个发言,围绕会议主题,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气氛严肃活泼,收到预期效果。

中央政治局同志的发言,聚焦5个重点。一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定;二是服务人民、造福人民的价值追求更加坚定;三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坚定;四是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更加坚定;五是履行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加坚定。

会议强调,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形势带来的挑战,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沉着应变、综合施策,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民生保障扎实有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开创新局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这些成绩来之不易。

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一致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航船乘风破浪、行稳致远。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明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习近平对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的对照检查发言一一点评、逐一提出要求,并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这次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开得很有成效,达到了交流思想、检视问题、明确方向的目的,有利于中央政治局增进团结、改进工作、担当使命。

习近平强调,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着力解决了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取得明显成效。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增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进一步强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成效进一步彰显。

习近平指出,党性修养好、党性坚强,遵守党纪就会更加自觉。领导干部要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活到老、学到老、修养到老。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党性滋养,把学习遵守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真正做到理想信念坚如磐石,对党赤胆忠诚,为党和人民事业忘我奉献。

习近平强调,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遵规守纪,就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树标杆、作示范,不仅要成为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模范,而且要树立鲜明导向,为敢于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推动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习近平指出,党的纪律为正确行使权力、防止以权谋私划出了底线、设置了禁区,是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安全防护栏。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就能抵御腐蚀、百毒难侵。只要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就永远在路上。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要异常清醒、态度要异常坚决,决不能松懈,决不能手软。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肩负重任,必须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对手中的权力要慎之又慎。要抓好分管领域或主政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加强对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习近平强调,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好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带一级,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责任,及时全面了解分管领域或主政地方纪律建设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敢管敢治、严管严治,责无旁贷当好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习近平最后强调,明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弄清楚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弄清楚基层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加以解决。

9.习近平向中吉乌铁路项目启动仪式致贺信

12月27日,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项目启动仪式在吉尔吉斯斯坦贾拉拉巴德市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启动仪式致贺信,吉尔吉斯斯坦总统扎帕罗夫现场出席活动,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致贺信。

习近平指出,建设中吉乌铁路是三国政府着眼区域互联互通、促进地区繁荣稳定作出的战略决策,彰显了三国人民对打通这条战略通道的美好愿望。今天的启动仪式,标志着项目已由设想付诸实施,向着建成通车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

习近平强调,希望三国有关部门和企业通力合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程建设,努力把中吉乌铁路打造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新的示范项目,更好助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注入新动力。

扎帕罗夫表示,中吉乌铁路不仅是一条交通运输走廊,也是联通东西方的战略通道。该项目将强化吉尔吉斯斯坦的交通枢纽地位,创造大量就业岗位,促进经贸、旅游和工业等领域发展。相信三国将高质量完成铁路建设,为本地区共同发展开辟新的广阔前景。

米尔济约耶夫表示,中吉乌铁路项目正式启动是落实三国元首共识、促进互利合作、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该铁路有助于推动地区贸易和一体化,促进人员往来和人文联系,搭建起文明互鉴的重要桥梁,造福地区国家和人民。

中吉乌铁路项目启动仪式由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吉尔吉斯斯坦交通和通信部、乌兹别克斯坦交通部共同举办。

二、时事热点

1.2024年我国中小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55.1%

12月23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4年,我国中小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到55.1%,较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分别为57.8%和36.7%,连续两年持续提升。

2.最高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 保障农民工权益

12月23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月至12月中旬,全国法院共执结涉农民工案件6.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7.2亿元。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11月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

3.第九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启动

12月23日,第九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启动。本届冰雪运动季以“绽放冰雪梦想 乐享康复健身体育”为主题。各地将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陆续组织开展残疾人冰雪赛事以及残疾人大众冰雪嘉年华等活动。

4.我国物流市场规模有望连续九年居全球第一

随着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效果的持续显现,我国物流运行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势头,我国物流市场规模有望连续九年位居世界第一。

记者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了解到,2024年全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即经济运行中的物流实物量价值总额,预计将超过360万亿元,我国物流市场规模从2016年以来有望连续九年位居世界第一。

截至目前,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信息化水平较高的A级物流企业总数超过1万家。

今年全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预计为14.1%左右,与2023年相比下降0.3个百分点,即实现单位GDP所需的物流费用有所下降,物流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2025年,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落地见效,社会物流需求将得到进一步提振,我国物流市场将保持温和增长态势,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5.明年我国将从五方面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12月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2025年,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打好政策“组合拳”。将提高财政赤字率,加大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安排更大规模政府债券,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2025年,财政将重点在支持扩大国内需求、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城乡区域融合发展等六方面发力。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保障。

6.我国5G移动电话用户数突破10亿

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截至11月末,我国5G移动电话用户达10.02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56%。今年前11个月,通信业整体运行平稳,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0%。其中,移动数据流量业务收入占电信业务收入近四成。

7.总台《2025年春节联欢晚会》四地分会场发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5年春节联欢晚会》12月24日发布重庆、湖北武汉、西藏拉萨、江苏无锡四地分会场。作为春节申遗成功后的首届总台春晚,继续坚持“开门办春晚”,倾情打造欢乐吉祥、喜气洋洋的“人民的春晚”。除夕夜,四地分会场将携手北京主会场,为全球受众奉献一台情意浓浓、热气腾腾的“文化年夜饭”。

8.我国物流市场规模有望连续九年居全球第一

随着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效果的持续显现,我国物流运行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势头,我国物流市场规模有望连续九年位居世界第一。

记者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了解到,2024年全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即经济运行中的物流实物量价值总额,预计将超过360万亿元,我国物流市场规模从2016年以来有望连续九年位居世界第一。

截至目前,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信息化水平较高的A级物流企业总数超过1万家。

今年全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预计为14.1%左右,与2023年相比下降0.3个百分点,即实现单位GDP所需的物流费用有所下降,物流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2025年,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落地见效,社会物流需求将得到进一步提振,我国物流市场将保持温和增长态势,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9.我国确定2025年粮食生产三大重点任务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2025年,我国将全力以赴抓好粮油生产,各地将在用足用好补贴、保险等已有政策基础上,落实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以及主产区奖补激励、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等新增政策,调动各类主体种粮积极性。在夯实粮油丰产丰收基础支撑上,2025年,我国将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在主攻方向上,2025年我国将坚持提高单产和品质并举,把大面积单产提升作为粮食生产的关键举措。小麦要强化冬春田间管理,玉米适度增加种植密度,水稻重点推广集中育秧、机械栽插,同时将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奋力夺取粮食丰收。

10.2024年全国棉花产量达616.4万吨

国家统计局12月2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在播种面积增加和单产提高的共同带动下,全国棉花产量616.4万吨,比上年增加54.6万吨,增长9.7%;实现单产每亩144.8公斤,比上年每亩增加10.4公斤,增长7.8%。

1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新规发布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新规正式发布,新的技术指标要求:冶炼过程锂回收率由不低于85%提高至不低于90%,破碎分离后的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

12.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明年5月1日前开通

12月25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了解到,我国将设置“12356”作为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各地力争在2025年5月1日前,实现拨打“12356”电话号码接通心理援助热线的功能,向公众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健康服务。

1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我国经济家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月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此次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国的经济家底,反映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效。

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更牢。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已经接近130万亿元,产业发展的基础更加夯实。2023年末,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比2018年末增长了52.7%,资产总计增长57.4%,均实现大幅增长。

经济发展的结构更优。2023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6.3%,比2018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以上。制造业保持较快发展,2023年末,全国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比2018年末增长23.8%;资产总计达到151万亿元,增长41.7%。

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提升。中西部地区经济占比提高,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沿黄河流域九省(区)拥有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都实现了较快增长。

发展的动能更足。科技创新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高端化发展步伐加快。2023年末,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数量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比2018年末提高了2个百分点,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数量占规模以上服务业的比重超过1/4。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还新增加了数字经济等调查内容。数据显示,2023年末,全国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91.6万个,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4万亿元。

14.2024年全年粮食收购总量超过8000亿斤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2月26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今年全年粮食收购量超过8000亿斤,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今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4130亿斤,在连续9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的基础上,首次突破1.4万亿斤,迈上新台阶。眼下正是秋粮收购高峰期,记者在黑龙江富锦、辽宁铁岭、四川新津等地采访时看到,一批粮食收储新装备正在助力粮食快速入仓。在江苏昆山,粮库今年新增的这个“科技盒子”让粮食的智能扦样和智慧监测可以一站式完成。

在精心组织好市场化收购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先后批准在河南、江苏、黑龙江、安徽等省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开辟收储库点228个,收购最低收购价稻谷100多亿斤。中储粮在各玉米主产区共布设收购库点超过400个,积极发挥稳市场稳预期作用。

今年以来,我国粮食市场保持平稳运行,国家储备实力和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稳步推进,为经济回升向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明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继续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价保供,推动粮食流通提质增效,实施绿色仓储等六大提升行动,调动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积极性,切实端牢端稳“中国饭碗”。

15.长江干线港口今年货物吞吐量超40亿吨

12月26日召开的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长江干线年度港口货物吞吐量首次超过40亿吨大关,稳居世界内河第一。

今年以来,在国家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的政策支持下,公转水、铁水联运的比重有较大增幅,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长江航运展现较强韧性和市场活力。2024年,长江干线港口货物吞吐量预计将达40.2亿吨,同比增长3.9%。

16.全国医保码用户超12亿人

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医保码上线五年来,全国医保码用户已超过12亿人,覆盖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接入93万家定点医药机构,累计使用量超过500亿次,结算金额2.97万亿元。

医保码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挂号、建档、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等服务做到“码上办”,实现“无卡就医”。依托医保码身份识别,让基金监管更智能,参保群众查询药品追溯信息更准确。国家医保局表示,将进一步扩大医保码使用范围,用数据赋能医保各项政策,提高全体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17.夏商文明大型都邑遗址获得重要新发现

12月26日,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进展工作会,聚焦夏商文明重要考古发现,为探究中华文明起源、形成和发展再添力证。

河南二里头遗址被学术界普遍认为是夏代晚期的都城遗址,此次宫殿区新发现有大型排房建筑,并首次完整揭露出遗址中十字路口区域四个分区围墙并立的布局,进一步揭示了宫城区域多网格布局与建筑制度。安阳殷墟遗址探明并确认纵横交错的干道网络以及沟渠,搭建起大邑商都城空间的骨干框架,是商代都城考古研究的新突破。

此次发布的山西钟村墓地目前已确认是夏商之际黄土高原东部发现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的墓地,显示出多元汇聚的文化面貌。三星堆遗址玉石器作坊、大型水网等重要遗迹的发现,进一步深化了对三星堆城址布局与功能分区的认识。

18.国家终身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上线

教育部日前正式上线国家终身教育智慧教育平台,首批上线1000门课程,设立科学素养、职场技能、文化素养、兴趣爱好、继续教育、银龄学堂六大栏目,为学习者提供多类型、多层次、多样态的优质学习资源和个性化、智能化、便捷化的学习支持服务。

19.海关总署出台新一轮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举措

12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新一轮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16项措施,包括支持开展出口跨境电商跨关区退货监管试点,推进航空口岸“智慧旅检”跨关区合作等涉及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等五个方面内容。

20.2025年我国苗木供应总体充足

国家林草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苗木供应总体充足,可出圃苗木约为240亿株,其中,预计“三北”地区明年对耐干旱、耐盐碱、耐瘠薄树种苗木需苗量约为16.5亿株,总体有保障。

三、重要文件

1.《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要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开展救助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做好新就业群体走访慰问工作。

要强化市场保障供应,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全力做好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监测监管,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要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浓厚节日氛围。深入开展“新春走基层”主题采访活动和“文化中国行”主题宣传,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要统筹做好春运工作,保障群众平安便捷出行。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热点路线运力投放和组织调度,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畅通旅客出行“最先与最后一公里”。加强自驾车出行服务保障,落实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要坚决整治事故隐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加强跨年夜、除夕夜等重点时段的灯光秀、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

要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努力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

要倡导勤俭文明廉洁过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作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严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以总结和推进工作为名搞文山会海、随意向基层派任务,多头重复要求报材料、填表格,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现象。盯住趋利性执法问题,大力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现象。

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

《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大部分组成。其中,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包含9个方面45个条目,组织实施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有序探索创新、加强评估问效提出了要求。

一、关于总体要求

《纲要》在这一部分,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力破除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工作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纲要》明确了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六项基本原则: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系统集成。

《纲要》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到2028年,审判权力运行、机构职能设置、司法资源配置、队伍能力建设等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有效提升,人民法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职能发挥更加充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作用更加凸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二、《纲要》的主要内容

《纲要》的主要内容,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本质要求,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统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全领域、贯穿司法改革全过程。二是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价值追求,通篇贯穿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理念和要求,各项改革举措均围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来谋划推进,切实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工作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三是以做实严格公正司法、定分止争作为改革路径,各项改革举措紧扣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强化定分止争效果的目标要求,切实发挥司法审判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功能作用。四是以加强技术应用、强化数字赋能作为有效支撑,系统部署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全面嵌入人民法院工作的各项举措,推动司法审判有效适应数字时代要求,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

3.《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

12月2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

为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对环烯烃聚合物、乙烷等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为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对2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项下、原产于马尔代夫等34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同时,继续给予埃塞俄比亚等43个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为服务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增列纯电动乘用车、杏鲍菇罐头、乙烷等本国子目。调整后,我国关税税则税目总数达到8960个,关税总水平仍保持在7.3%,处于全球较低水平。

四、新法速递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优化机动车驾驶证考领程序,公安部决定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3.申请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4.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5.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二、将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年龄在63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但年龄在63周岁以上,需要申请继续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在年满63周岁前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将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十项修改为:“(十)年龄在63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且未经车辆管理所核准延期申请的,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

四、将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修改为:“(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符合国家校车驾驶资格条件。”

五、将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二)年龄超过国家校车驾驶资格条件的。”

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共六章38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法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是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同时对应税交易、视同应税交易、不属于应税交易的情形等作出规定。

二是明确税率和应纳税额。维持现行13%、9%、6%三档税率不变,对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界定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及销售额;明确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以及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等。

三是规范税收优惠。设定了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起征点;列举了法定免税项目,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标准;授权国务院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是规范征收管理。明确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并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计税期间、扣缴义务人等作了规定。

五是做好与有关法律的衔接。与关税法相衔接,对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作出规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相衔接,对由国务院制定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等作出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权责对等,严格监督;遵守法定程序,公正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监察对象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三、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辖区内特定区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派驻本级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国有企业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可以向驻在单位的下一级单位再派出。

“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派驻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可以向驻在单位管理领导班子的普通高等学校再派出;国家监察委员会派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察机构,可以向驻在单位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企业再派出。”

将第二款改为第四款,修改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或者监察机构、监察专员负责。”

四、将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保密。”

五、将第十九条修改为:“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进行函询,要求说明情况。”

六、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谈话,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监察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经依法审批,可以强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到案接受调查。”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三条:“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对其采取责令候查措施:

“(一)不具有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

“(二)符合留置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案件尚未办结,但留置期限届满或者对被留置人员不需要继续采取留置措施的;

“(四)符合留置条件,但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责令候查措施更为适宜的。

“被责令候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监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市区或者不设区的市、县的辖区;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监察机关报告;

“(三)在接到通知的时候及时到案接受调查;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被责令候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予以留置。”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五条:“对于未被留置的下列人员,监察机关发现存在逃跑、自杀等重大安全风险的,经依法审批,可以进行管护:

“(一)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自动投案人员;

“(二)在接受谈话、函询、询问过程中,交代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的人员;

“(三)在接受讯问过程中,主动交代涉嫌重大职务犯罪问题的人员。

“采取管护措施后,应当立即将被管护人员送留置场所,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十、将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直接或者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调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勘验检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必要时,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调查实验。调查实验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十一、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调查人员应当依法文明规范开展调查工作。严禁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严禁利用职权非法干扰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的,应当保障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十二、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六条:“采取强制到案、责令候查或者管护措施,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强制到案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需要采取管护或者留置措施的,强制到案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强制到案的方式变相拘禁被调查人。

“责令候查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察机关采取管护措施的,应当在七日以内依法作出留置或者解除管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十四、将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改为第四十七条。

十五、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改为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或者不需要继续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变更为责令候查措施。”

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监察机关依照前款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调查终结的,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省级以上监察机关在调查期间,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另有与留置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职务犯罪或者同种的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职务犯罪,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或者决定,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计算留置时间。留置时间重新计算以一次为限。”

十六、将第四十三条第三款改为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监察机关采取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省级以下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的看护勤务由公安机关负责,国家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的看护勤务由国家另行规定。留置看护队伍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将第四十四条改为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采取管护或者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管护人员、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管护人员、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解除管护或者留置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管护人员、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被管护人员、被留置人员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变更管护、留置措施。监察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将第二款改为第三款,修改为:“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强制到案人员、被管护人员以及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对其谈话、讯问的,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和时长,谈话笔录、讯问笔录由被谈话人、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将第三款改为第四款,修改为:“被管护人员、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管护、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一条:“监察机关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性质认定、程序手续、涉案财物等进行全面审理,形成审理报告,提请集体审议。”

十九、将第四十八条改为第五十五条,修改为:“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继续调查的,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调查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监察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二十、将第五十一条改为第五十八条,修改为:“国家监察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在反腐败方面开展引渡、移管被判刑人、遣返、联合调查、调查取证、资产追缴和信息交流等执法司法合作和司法协助。”

二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二条:“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从各方面代表中聘请特约监察员。特约监察员按照规定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行监督。”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四条:“监察人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为防止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监察机关经依法审批,可以对其采取禁闭措施。禁闭的期限不得超过七日。

“被禁闭人员应当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监察机关经调查发现被禁闭人员符合管护或者留置条件的,可以对其采取管护或者留置措施。

“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适用于禁闭措施。”

二十三、将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利害关系人有权向该机关申诉:

“(一)采取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留置或者禁闭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超出涉案范围的财物的;

“(三)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而不解除的;

“(四)贪污、挪用、私分、调换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五)利用职权非法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或者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十四、将第六十五条改为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修改为:“(七)违反规定采取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留置或者禁闭措施,或者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或者变更的”。

将第八项修改为:“(八)违反规定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措施,或者不按规定解除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措施的”。

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九)利用职权非法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或者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本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2月25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扩充至8章60条,聚焦科普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主要包括明确科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方向、强化科普社会责任、促进科普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等内容。

五、科技成就

1.中国第41次南极考察内陆队出征

日前,中国第41次南极考察内陆队的25名队员从南极中山站出征。其中,17名队员将途经泰山站,抵达位于南极冰盖最高点、海拔4087米的昆仑站,开展断面冰雪环境调查、空间物理等科学考察;8名队员将前往平均海拔超过2000米的格罗夫山地区开展科学考察。

2.国产大飞机C919新年起执飞沪港定期航班

从中国东方航空了解到,从2025年元旦开始,东航计划使用国产大飞机C919执飞“上海虹桥—香港”往返航班,正式开启国产大飞机首次内地至香港航线商业运营。

3.我国首个海上风电机组地面试验平台投运

12月26日,我国首个海上风电机组地面试验平台在福建投产,平台可以模拟海上风电机组实际运行时将遇到的各种复杂工作环境,能够适应最高27.5兆瓦及以下的各类机型,填补了我国在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地面试验系统及并网试验等关键技术方面的空白。

4.“水利一号”遥感卫星凌情监测首图成功传回

我国首颗以水利命名的遥感卫星“水利一号”成功传回首幅影像,影像显示了黄河位于乌拉特前旗河段的凌情信息,初步验证了卫星系统先进性稳定性可靠性。未来,水利部还将组织开展“水利一号”遥感卫星在水利枢纽大坝安全、河湖水体等方面的测试应用。

5.多功能科学考察及文物考古船“探索三号”交付启航

12月26日,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深远海多功能科学考察及文物考古船“探索三号”在广州南沙正式交付启航。这是我国首艘具有覆盖全球深远海探测并具备冰区载人深潜支持能力的综合科考船,突破多项关键技术瓶颈,使我国载人深潜能力从全海深拓展到全海域。

6.海军076两栖攻击舰首舰下水 命名四川舰

12月27日,由我国自主研制建造的076两栖攻击舰首舰下水命名仪式在上海沪东中华造船厂举行,首舰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四川舰”。

上午10时许,下水命名仪式开始,伴随着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参加仪式的海军有关领导宣读中央军委授予舰名、舷号的命令,向接舰部队颁发命名证书,并为076两栖攻击舰首舰下水剪彩。掷瓶礼结束后,船坞开始注水。

经中央军委批准,076两栖攻击舰首舰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四川舰”,舷号为“51”。四川舰是海军新一代两栖攻击舰,是推进海军转型建设发展、提升远海作战能力的关键装备,满载排水量4万余吨,设置双舰岛式上层建筑和全纵通飞行甲板,创新应用电磁弹射和阻拦技术,可搭载固定翼飞机、直升机、两栖装备等。该舰下水后,将按计划开展设备调试、系泊试验、航行试验等工作。

7.日喀则和长白山40米射电望远镜落成启用

12月27日,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举行日喀则和长白山40米口径射电望远镜落成启用仪式。两台新建望远镜的加入使得中国射电干涉测量网由“四站一中心”升级为“六站一中心”,观测性能大幅提升,对于我国月球与深空探测、射电天文前沿研究等具有重要意义。

8.延长石油油气产量首次突破2000万吨

从延长石油集团获悉,今年,延长石油天然气年产量首次突破100亿立方米,同比增产24亿立方米,生产原油1180.5万吨,全年油气当量合计首次突破2000万吨达到2013万吨,标志着我国再添一个2000万吨级油气田。

9.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建成投运

我国西南地区首个特高压交流工程——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日前建成投运。投运后,川渝两地跨省输电能力提升400万千瓦,年输送电量最大达350亿千瓦时,相当于1000万户家庭1年的生活用电量。

10.CR450动车组样车今天发布

12月29日,CR450动车组样车在北京发布,这标志着“CR450科技创新工程”取得重大突破,将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国高铁技术世界领跑优势。

记者从国铁集团了解到,CR450动车组样车运营速度、运行能耗、车内噪声、制动距离等主要指标国际领先。该动车组试验速度每小时450公里,运营速度每小时400公里,未来投入商业运营后可进一步压缩时空距离,让旅客出行更加便捷高效。同时,舒适度指标更优,车内噪声降低2分贝,客室服务空间增加4%,可为旅客提供多样化、便利化、个性化、智能化服务。

2021年,“CR450科技创新工程”正式实施,开始时速400公里CR450动车组研发和高铁基础设施成套技术研究;2022年开展了CR450动车组研制技术条件参数试验和大量仿真计算;经过大量技术和性能验证,2024年正式启动样车生产。

CR450动车组样车的顺利下线,标志着我国高铁完成了时速400公里商业运营技术“无人区”的探索。

六、国际要闻

1.英国第三季度GDP环比增长修正为零

英国国家统计局12月23日公布称,修正后的数据显示,英国第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环比增长为零。上个月,英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该数字为增长0.1%。此外,英国央行近日在12月份的货币政策会议上,将第四季度英国GDP增长预期下调至零,部分机构已下调英国今年全年增长预期。

2.法国宣布新一届政府成员名单

法国总统府12月23日公布新一届政府成员名单,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等几个重要职位的部长留任,两名前总理以部长身份加入新内阁。法国国民议会选举今年7月结束后,执政党联盟失去了此前议席领先的优势。本月4日,法国国民议会投票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任总理巴尼耶辞职。总统马克龙13日任命贝鲁为新总理。法国媒体分析称,推动此前被迫搁置的2025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尽早通过,是新政府急需完成的任务。

3.韩国最大在野党提请国会弹劾总理韩德洙

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12月26日表示,已提请国会处理针对代行总统职权的国务总理韩德洙的弹劾动议案,将推动国会27日表决这一弹劾动议案。据韩联社报道,共同民主党提出的弹劾理由包括对“金建希特检法”行使否决权、参与戒严令相关内乱行为、拒绝任命宪法法院法官人选等。

韩国国会今天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3名宪法法院法官的任命案。尹锡悦弹劾案需由韩国宪法法院裁决,宪法法院一般由9名法官组成,目前只有6名法官。近期有关该弹劾案是否应由9人体制共同审理,以及空缺法官该如何任命,执政党和最大在野党之间存在争议。

4.联合国机构称超4.7亿儿童受冲突影响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日前发布报告显示,目前全球有超过4.73亿儿童生活在受冲突影响地区,超过全球儿童总数的六分之一。数据还显示,儿童占全球人口的30%,却占到难民总数的约40%。截至2023年底,全球有约4720万儿童因冲突和暴力流离失所;而随着今年多地冲突加剧,这一数字还将继续升高。

七、地方要闻

1.河北雄安新区启动机构职能调整

12月28日,河北雄安新区召开机构职能调整动员部署会议,新区工作部门、片区管委会工作机构集中揭牌。调整后,雄安新区共设21个工作部门、4个片区管委会,实行“新区-片区”两级管理和“新区-片区-社区”三级服务,基本构建起与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疏解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体制。

2.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第四跑道正式启用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新建第四跑道正式启用。重庆江北也成为继上海浦东、北京大兴机场之后全国第三个、中西部地区首个拥有四条跑道的机场。跑道启用后,机场能满足终端年旅客吞吐量8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0万吨、飞机起降量58万架次的运行保障需要。

3.黑龙江启动“冷水鱼·冬捕季”系列活动

12月27日,2024黑龙江“冷水鱼·冬捕季”正式启动。这次冬捕季包含冰雪渔猎那达慕、冰雪运动、雪地温泉等活动,将持续到2025年2月14日,其间还将举办多个分会场和地方特色冬捕冬钓系列活动,为冬季文旅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北京市依托科技赋能 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党的 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北京市通过科技赋能、制度创新,数字化提升监管效能,在全国率先推出以“扫码检查”“非现场监管”为核心的一体化综合监管,着力为企业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

为减轻企业负担,北京市推出“扫码检查”系统。监管部门在行政检查前,只需通过“京办”小程序扫描“企业码”,检查全程便进入线上管理并接受公开监督。该系统整合了北京市49个部门、950个执法主体和2.6万多名执法人员的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和可追溯,并通过重复检查阻断提示,避免扎堆检查。企业还能通过“京通”小程序查看检查结果。目前,全市已开展“扫码检查”22.7万次。

对于一些信用好、风险低的优质企业,北京市还创新推出“白名单”试点改革。针对清单内的企业,除被投诉举报等情况外,各监管部门原则上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目前,已有10.5万家企业纳入其中。

探索运用视频AI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筛查等八种“非现场监管”方式,是北京市通过科技赋能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的创新之举。数字化监管不但提升了监管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同时也破解了过去人工现场执法难以全覆盖的问题。

针对演艺行业“文艺大市场,执法小队伍”的监管难题,北京市通过科技赋能的“非现场监管”系统,能够及时发现演出中的不当内容。

目前,北京市正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探索监管数字化转型新模式。全市31个部门,846项监管数据实现跨部门共享共用。帮助企业减少提交纸质材料13.1万份,努力实现让“政府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

5.广西钦州龙门大桥通车

12月29日,广西钦州龙门大桥通车,桥长约6.6公里,为双向六车道。主航道桥可满足2万吨级邮轮通航要求。通车后,防城港与钦州港的行车时间由原来的1.5小时缩短至25分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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