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4006-01-9999
登录

华图事业单位官网

您当前位置: 事业单位 > 备考 > 公基辅导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考点总结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考点总结

2026-01-04 13:55:3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事业单位

立即领取
专属客服答疑
在线模考
事业单位公众号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事业单位发布: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考点总结,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国各地企微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2025年9月8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修订草案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明确政府主办的或者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的主要内容

该次修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着力破解语言文字应用与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修订后的法律共5章32条,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修改:

(一)加强党的领导

强调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纳入立法目的,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

(二)健全使用规则

针对语言生活新发展,新增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物、政府主办的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以及境内国际展览、国际会议等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基础作用。

(三)强化保障措施

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语言文字事业纳入相关规划、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四)完善法律责任

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增设“法律责任”专章,对违反法定使用情形的行为设定处罚措施,推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二、具体内容

(一)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
立法宗旨 为了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和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中的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定义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
公民权利 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妨碍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
党的领导 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基本原则 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
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表彰 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宣传 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
少数民族权利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公务用语用字 国家机关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教育教学用语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使用的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受教育者在完成义务教育时应当能够基本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出版物 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广播电视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
公共服务行业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并以规范汉字为主。
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情形 1.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2.网络文艺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以及网络游戏等网络出版物用语用字;
3.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4.招牌、广告用字;
5.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6.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说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使用方言的情形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2.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3.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4.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1.文物古迹;
2.姓氏中的异体字
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4.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形。
汉语拼音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者不能使用的领域。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普通话水平要求 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区分情况进行培训。
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其需要达到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规定
(三)管理与监督
主管部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本行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专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名称和商品的名称、包装、说明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标准与审定 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
公众监督 公民、组织对违法使用行为可批评、建议、投诉、举报
(四)法律责任
特定人员违规责任 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关单位作出处理
一般违规责任 由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电影、交通运输、民政、公安、文物、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模拟演练】

1.(单选题)2023年3月1日,某人在药店买了3000块钱的药品,药品外包装用繁体字说明。患者服用后出现了腹泻等不良反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药店应依法使用简体文字

B.该药店明知有问题,仍出售,应给予行政处罚

C.该店应赔偿其30000元

D.该人也有错,明知有问题仍购买,退还3000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6年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九条,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者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形。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2.(多选题)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可以使用方言的情形有: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B.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C.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D.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答案】A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其他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6年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因此,选择ACD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6年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五条,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二)网络文艺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以及网络游戏等网络出版物用语用字;(三)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四)招牌、广告用字;(五)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六)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说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项错误,排除。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26/0104/2845311.html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号

事业单位考试推荐
热点考试
招考公告 职位表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缴费入口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报考指导
准考证 成绩查询 资格复审 面试公告 工资待遇
实用备考
每日直播 时政周播 领资料包 试题资料 备考指导
图书购买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络课程 更多>>>
(编辑:zhongpen)
推荐活动
联系方式
华图事业单位企微客服

事业单位微信

考情备考答疑
获得免费备考资料
华图事业单位官方微博二维码

事业单位微博号

关注微博号
领取更多备考福利

图书推荐

更多>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