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考核通知书、相关证书原件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作放弃考核。
考核由现场面试与实验操作组成,其中现场面试占考核总分的50%,实验操作占考核总分的50%,现场面试和实践操作的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核结束后,按现场面试、实践操作综合成总成绩,具体公式如下:
总成绩=50%×现场面试成绩+50%×实践操作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实践操作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及时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予以替补,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因出现拟聘用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此环节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聘用
体检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www.lhrc.com.cn和中国临海网www.linhai.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临市委办[2008]68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
2.如取消招考计划将在临海人才网予以公布。
3.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政办发〔2008〕82号文件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未尽事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酌情研究处理。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临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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