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管理的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座落在郴州市王仙岭生态公园东,占地 1470 余亩,建筑面积 59 万平方米,是一所以师范、医学为主,涵盖文、理、工、管、经、法等多学科的综合院校。现设有 16 个系、4个教研部,有 33 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学院本着 “ 明德、博学、创新、笃行 ” 的校训精神,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高素质的师资、医学、经济管理和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各类应用型高级人才。
为适应学院建设与发展,确保教学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部分专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学生辅导员及行政、图书管理人员共76名,按湘人发[2005]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湘南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湘南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学历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方向与研究生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辅导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水平,能胜任我院的教学科研或其他所要求的各项工作;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4、身体健康;
5、专业对口。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㈠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发布信息和参加人才招聘会;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9—5月18日17点止
2、报名地点:湘南学院人事处
3、报名时所带资料:应届毕业生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带学历、学位证书及履历等相关资料;以上均需同时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我人事处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院人事处、纪委监察和相关系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试教人员。
㈢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试教、面试。
2、考试方试:采取试讲、面试同时进行的方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体检: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
六、公示
根据试教、面试、体检结果,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人员所签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0735-2653032(唐老师) 2653035(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