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四川省仁寿县人事局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人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第6号令)和省人事厅、省编办《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才网
www.scrc168.com、眉山人才网www.msjob.gov.cn和眉州人才市场网www.rc139.com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招聘职位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社会在职(本县教育、卫生系统在职职工除外)、非在职人员(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必须在截止报名时间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教师的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⒈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⑷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2、3(年龄计算时间以5月24日为界)。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执业资格证等资格条件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⑸报考教师职位者须取得相应等次和相同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育和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职位;教育管理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相应的政治或语文职位。
⑹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⑺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⑻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652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300人、卫生事业单位272人、乡镇事业单位45人、其它县级事业单位35人。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进行网络报名。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职位,根据网络提示下载《仁寿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打印(也可在报名点领取)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并持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24日—27日
(二)报名地点:仁寿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电话:028-36209428、36206422。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材料。
⒈《仁寿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
⒉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效)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正在办理中的,提供本人户口簿或新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⒊毕业证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方可报名,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学历、是否全日制等)及复印件1份;
⒋本人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照4张;
⒌报考教师的,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之中,可持办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报考,并于2010年8月31日前交验正式的教师资格证)。
⒍各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⒎在职职工须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⒏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三支一扶”、“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县主管部门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事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五)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笔试考务费:
⒈《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⒉《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⒊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⒋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天仁公园管理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按5:5计算)
(二)笔试
⒈考试内容
⑴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四川省情省策、公文写作、事业单位常识、时事知识等内容。
⑵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教师职位考试内容为职位对应的高中知识;校医和卫生事业单位除会计、计算机职位外的其他职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余职位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复习参考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或根据需要自愿到仁寿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购买考试参考资料。
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12日。上午公共科目笔试,下午专业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6月11日领取准考证,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县教育局领取,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县卫生局领取,其余考生到县人事局领取。
⒊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相同专业的经人事部门征得报考者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人事部门认定为急需短缺专业的专业技术岗位在此次公招中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眉山人才网公告栏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或不愿调剂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发票到仁寿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退回所缴费用。
⒋政策性加分
⑴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⑵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年6月11日18时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等)、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仁寿县人事局人才开发股(地址:仁寿县文林镇文林路380号仁寿县政府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028-36209428)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⒈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⒉面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职位按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员1:2,其余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一般乡镇卫生院相同职位分别拉通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城区学校、农村学校相同层次相同职位分别拉通排序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⒊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0年7月4日在眉山人才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复审的参考人员请按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手续:
⑴《资格审查表》1份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⑷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⑸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仁寿县人事局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县人事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⒋面试测评要素。
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考试(含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低于本次公招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聘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于2010年7月30日前在仁寿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张榜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0年8月6日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考试成绩以查分结果为准。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管理权限经人事部门批准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三)体检由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眉山人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拟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7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而产生空额的,不再递补。
报考教师职位者须在公示期满前将个人档案交仁寿县教育局档案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二)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岗位规定拉通排名的,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选择招聘单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选择单位。选择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经县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凭人事部门的确认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 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必须在本县同类性质同层次单位工作5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招聘工作纪律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 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公告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事局:028-36209428 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28-36206422
县教育局:028-36201045 县卫生局:028-36235252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028-3644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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