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广东省编办副巡视员:事业单位分类应当因地制宜,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编办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稳中求进”的改革思路,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本服务优先、服务公平公正、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做法
2006年,我省被中央确定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5个试点省之一。2007年,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广东省省直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选择部分省直原依(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原省人事厅、水利厅、原环保局以及佛山市进行试点。深圳市从2006年开始也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2008年以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改革思路,完成了全省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和匡算工作。2010年,正式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计划今年底前全省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改革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专家和各界意见,认真吸纳理论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各地经验,充分调动有关部门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相当程度上化解了改革的困难、风险和阻力。聚社会各方之智、求综合配套之策、成全面推进之势的事业单位改革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一)抓好科学分类,着力增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科学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切入点。改革中,我们着重抓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重新界定、调整、收缩和转换事业职能范围,科学分类,积极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调整与规范并举,退位与补位共进”。一是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或转为行政机构。如2007年将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省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等10个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或机关内设机构。二是将应由市场承担的任务交给市场。如将省水利厅几大水利枢纽的发电、检修等经营性职能剥离,按企业化运行,实现事企分开。三是将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出台《关于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意见》,明确将可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转移出去。如在省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明确事业单位承担的行业标准、行规行约制定、行业评比、培训等任务逐步交给社会组织。
在调整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将规模小、效益低、设置重复、职能相近、服务对象单一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然后再对整合后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如:原省人事厅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在对省人事信息中心、省人才服务中心、省海外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和职能调整的基础上,重组为省人才服务局、省人事考试局2个事业单位后再分类。
(二)加强民生保障,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基本属性。根据国家的部署,我们将关系国计民生、事业单位集中的重要公共服务行业,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地勘、水管工程等行业体制改革纳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整体部署中统筹推进,努力在整体部署中解决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共性问题,同时在行业体制改革框架下解决不同行业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个性问题。一是推动科研体制改革。出台《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对科研事业单位重新分类定性、调整重组,在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组建若干主体科研机构。二是推动地勘体制改革。出台《广东省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组建省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并整合地级市地勘队伍,保留一支公益性地质队伍,实行“省市结合、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全国创造了地勘改革的“广东模式”。三是推动文化体制综合改革。在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塑造合格文化市场主体、构建文化产业发展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如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实施转企改制,并按集约化方式和资产运营模式组建广东南方影视传媒集团、广东星海演艺集团、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省出版集团等,积极推动省属新闻出版单位、文艺演出院团、新华书店等事业单位进行转企改革。四是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出台乡镇卫生院等机构编制标准,明确乡镇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将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列为公益一类、公立医院列为公益二类,不断完善全省公共医疗服务体系。五是推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水管事业单位中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将水利工程养护、经营部分剥离后转为企业,同时将承担城镇供水、水利发电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的水管单位确定为经营性事业单位并转为企业。
(三)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增强公益服务能力和活力
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抓住体制机制创新这一核心,努力突破传统事业单位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一是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我们积极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淡化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行政隶属关系,逐步打破事业单位的体制束缚,激发事业单位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省直已确定在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事业单位推进试点,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圳市还专门出台《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施意见》,在利益关联方较多的事业单位和公共事业管理机构建立法人治理模式。今年中央编办将我省确定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我们将在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公共服务等领域,以及广州、佛山、深圳等市、县(区)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业单位推进试点,目前正在研究确定试点单位名单上报中央编办。
二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一直以来,事业单位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经费使用效益不高,大部分经费用于养人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少单位经费中人头费占了很大比例,个别单位甚至全部经费都用于养人,无钱办事业。这次改革,我们注重打破传统建机构养人员办事情的方式,树立“以事定费”、“以费养事”的观念,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采用政府保障、项目拨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目前,我省已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的事业单位采取了政府购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办法。如核定购买服务人员数、明确中小学的后勤服务人员不占用事业编制,按不超过教职员总数的15%聘请后勤服务人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这些做法较好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是试行法定机构管理运行模式。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积极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先进经验,将法定机构试点工作作为我省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继续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构建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目前已研究确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初步确定省直9家事业单位和广州、深圳、珠海市作为试点。深圳市已对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中兼具政府、事业、企业多重角色于一身的单位,通过特定立法方式,明确法定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任务、人员配备、薪酬机制、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该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已进入政府规章立法程序。
(四)注重加强监管,着力规范事业单位管理
事业单位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牵涉面广,专业人才和技术知识高度密集,隶属关系和投资渠道各不相同,情况十分复杂。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服务绩效不高等问题将难以得到有效解决。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监管体系建设,不断规范事业单位管理。
一是健全事业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出台《广东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广东省机电排灌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问题的意见》;完成《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编制标准、《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等,并已着手制定《广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制定标准,规范和改善管理,巩固改革成果。
二是建立总量和动态调控机制。改革中我们认识到,
事业单位编制必须适合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需求,并逐步与财政预算衔接。为此,省编办与财政厅建立了对省属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实行增编指标控制办法,确定2008年省属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含高职、中职)新增事业编制总量,按动态调整、体现公平的原则,对现有编制数分类定档,对学生数多、编制少的院校重点增编;学生数大幅减少的院校进行减编调整;同时合理调整编制结构,将分编重点倾向高职院校。我们还从2007年开始在中小学实行了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根据学生数的变化情况,按标准增加或减少编制数。
在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还进一步明确严格控制事业机构编制,强调在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因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需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有明确规定必须增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
三是探索事业单位网上监管。建立广东省事业单位网上监督管理系统,与省质监局、社保局等13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检部门交换数据、联合监督。通过网上监督系统,实现信息数据的联通共享,促进行政审批由串连式向并联式转变和事业单位监管体系由静态性、单一性向交互式、网络化的扁平管理体系转变,将监管的着眼点从年检与事后惩戒转变为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创新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监管途径。同时,还建立了财政、人事、工商、质监、银行、公安、税务等15家联检单位参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联络会议制度,通报法人证书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探讨提高法人证书权威性的有效途径。
四是探索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制度。开展公共服务绩效评价是新公共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绩效管理思想和经验,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针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能特征,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体系,对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服务质量、岗位设置、人员结构、资金使用等进行评估,把监管的着眼点变为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从而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2007年底,世界银行和国家财政部委托我办开展“事业单位监管机制”课题研究。我们结合世界银行课题,组织力量对如何通过绩效评估和问责机制来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提供的质量和效率进行研究,争取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理论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涉及面广,触及了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涉及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在改革推进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主要有:
(一)改革动力仍然不足
事业单位改革实质上是政府自身改革,但目前改革动力仍然不足。一方面,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出发,社会公众均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持积极态度。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利益相关方对改革仍存在迟疑或观望态度:首先,部分主管部门不愿意改革,一旦改革将导致其利益受损,因此改革积极性不高。其次,有的部门领导习惯现有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发展有担忧和顾虑,缺乏改革信心;有的则担心改革带来不稳定而不敢改革。再次,事业单位职工习惯了现有较为稳定的工作状态,担心现有利益得不到保障,保不住“铁饭碗”,改革缺乏内驱力。因此,在政府和社会公众“想改革”与事业单位利益相关方“怕改革”的双重博弈下,动力和阻力的此消彼长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力度。
(二)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完善的配套政策是顺利推进改革的保证。而改革的相关优惠政策主要由中央确定,地方政府难以提出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政策。目前,组织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财政管理等配套政策不衔接,成为制约改革顺利推进的瓶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与分类相对应的财政管理政策不衔接。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要改革财政投入方式,但目前中央并未出台具体的政策意见,分类后如果事业单位仍按原财政管理方式进行管理,使得分类失去实际意义。此外,改变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需要创新财政制度,而财政在扶持社会组织和其他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还缺乏规范的制度规定。
二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不明确。目前,推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如职业年金政策不明晰、相关费用来源不明确等,执行中引发了不少问题。例如,目前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遍担心改革后待遇水平会降低。特别是学校教师普遍要求按照《教师法》规定,退休后的待遇水平不低于机关退休人员。而事业单位管理层则担心实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单位所缴费用大且渠道不明,会大大加重单位负担,不利于事业发展。
三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政策不健全。目前,中央和省均未出台事业单位转企政策和措施,事业单位多是比照国有企业的改制办法进行转企改制。之前,我省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主要在文化系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但我省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转企改制有特殊的资金补贴政策,情况极为特殊,其做法难以借鉴,给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增添了难度。
(三)现有法律法规和制度滞后
现有体制和法律法规框架下建立新的制度缺少法律支撑,而且相关部门目前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难以及时为实践提供指导,导致改革推进难、到位难,影响了改革正面效应的发挥。如:(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概念难以适应实践需求。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多元化是大势所趋,但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仍从所有制形式上将事业单位分为两种法人,如何进一步完善国家法人库及其法规建设,以适应事业单位产权多元化和举办主体多样化的需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尚需研究。(2)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涉及一系列制度调整问题,包括改变按行政级别确定工资、退休金、享受相应待遇等,难度较大。(3)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理事会的决策机构定位与党管干部原则需要探索和研究衔接政策等等。
(四)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目前国家公益服务提供或财政投入虽然有了大幅的增加,但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社会事业的举办主体还是以国家为绝对主力,社会力量还没有充分进入社会事业发展领域,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发挥。促进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不仅可以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选择,而且有利于打破垄断,对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产生压力,形成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局面。
三、体会和建议
(一)改革应当统筹协调,注重方法步骤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改革的氛围和环境,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激发各界参与和支持改革的热情,把握好改革的进度和步骤,对改革的有效推进十分必要。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外部和内部的正面宣传,调动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改革的积极性,也让社会了解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正确认识改革的实际内容,从而增进对改革的理解、支持和信心,有效避免震动。二是注重协调联动。建议建立高层次的改革领导协调机制,多方联动,协调推进改革。同时,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改革,建议由国家层面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进,更容易形成巨大的示范效应。三是加强宏观指导。建议中央能尽快出台总体的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具体内容等方面,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总体规划和设计,进一步明晰改革思路。四是分步有序推进。改革不宜操之过急,应当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逐步推进。
(二)事业单位分类应当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事业单位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且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遇到的问题较多,改革的难度不亚于政府机构改革和国企改革,且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因此,在改革的时间进度上,建议不做硬性要求,改革不宜一种要求、一个模式推进。在工作方法上可按照先易后难的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不断总结经验。事业单位分类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与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财政状况、社会承受度、政府执政理念等多方面因素密切相关,分类不能一刀切。对一些争议比较大的分类问题,可以暂且搁置,待思路明晰后逐步解决,不一步到位。
(三)各项政策措施应当尽快衔接、配套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分类改革是重点,是切入点,但分类远远不是改革的全部,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必须系统推进。关键是要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科学合理,使不同类别事业单位都能发挥各自的优越性及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个人利益不受损害。建议:(1)在国发[2008]10号文基础上,加快制定职业年金办法,并且明确职业年金办法具有强制性以及相关费用来源等问题;为吸引人才,确保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事业单位新人与老人、中人的待遇差距不宜过大。(2)尽快出台分类改革后的财政、人事、收入分配、产权制度等各项配套政策,避免改革仅停留在分类上,确保改革的实效。(3)保障待遇等政策措施需慎重考虑与历史政策的衔接,避免前后攀比和“翻烧饼”。
(四)改革与管理创新应当并重
事业单位机构分类之后,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决事业单位缺乏活力和竞争力等问题,做到以改革促进管理,以管理巩固改革成果。应着力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评估等公共事业监管体系、建立机构编制总量调控和动态管理机制、探索适应现代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管理要求的人员聘用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等。
(五)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力度
政府是否履行了保障公益服务的职责,关键看人民群众是否保质保量地享受到了这些服务,而不在于从哪里得到这些服务。应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应从制度层面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允许和鼓励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给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事业平等竞争的机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逐步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事业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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