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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4 13:56:1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高校人才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高校人才网发布:2011安徽绩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A4纸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每科按45元交纳笔试考试费用。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2011年毕业生到2011年9月30日前(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需在2011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5月30日-5月31日改报其他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
6、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大学生“村官”证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63-8158071)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每科成绩增加2分,报名期限过后不再受理。
(三)考试
考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1、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计算机知识(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的知识),综合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材料作文;《专业知识》以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为准。
笔试成绩合成:按照《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5:5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7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各位考生于6月14日—1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100分)
(1)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卫生系统可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2)设定《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最低分数线为55分,达到此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每个岗位笔试成绩若最后一名人选有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3)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及应对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面试人数若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
(1)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
(3)体检结果有结论意见,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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