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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5人(2)

2018-01-29 10:15 事业单位招聘网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

【导读】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止。

    3.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表彰奖励材料、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通过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面对面双向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资格复审与面试期间,免费为考生安排食宿,同时适当给予国内往返交通费补助)。

    4.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5.考察

    采取一定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直接进入区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作为区管后备干部培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比照公务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工资待遇)。

    2.聘用人员一经聘用,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轮岗锻炼制度,为期一年,分别安排到园区、镇街和区级机关部门进行培养锻炼(一年内提供免费住宿),人事关系挂靠在泰州市高港区专门人才工作站。

    3.聘用人员试用和轮岗锻炼结束,由泰州市高港区专门人才工作站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岗位适应情况,安排到相应单位岗位。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2018年公开选聘专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965195(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监督电话:0523-86966163(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指定网站:

    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gang.gov.cn/

    附件:

    1.国内部分高校名单

    2.2018年公开选聘专门人才报名表

(编辑:l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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