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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0 09:19:2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宿迁党建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宿迁党建网发布:2019年江苏省宿迁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3人简章(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合成规则如下:
总成绩=笔试排名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党建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前,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名单在宿迁党建网公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含本简章公布后的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个人鉴定材料,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报送市委组织部,并在宿迁党建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排名次序参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记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中共宿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宿迁市监察委员会、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中共宿迁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宿迁市委网络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招聘主管部门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条件、报考资格、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市委组织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 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
2、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8月6日至2001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3、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指的是2017年8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4、其他事项。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须遵从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除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就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各招聘主管部门的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电话:
0527—84368009(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27—843538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
0527—84359139(宿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527—12380(宿迁市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19/0730/1754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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