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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关注2019-08-02 14:39 事业单位招聘网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在核减岗位公告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25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其他人员不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3.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河南省委党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后,视体检人员合格情况,原则上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和干部人事档案等情况。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包括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参加体检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校委(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郑州人事考试网站、河南省委党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省委党校校委(河南行政学院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其他校(院)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省委党校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69686068(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85962(省委党校机关纪委)
附件1.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9年7月31日
(编辑:liqingqi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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