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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1 13:14:3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资格审核由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牧林业局招聘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8:30—11月13日下午18:00。
交费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下午18:00,未按时交费、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笔试缺考的按照弃权处理,以上三种不予退费。
4.准考证领取时间: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人员务必于2019年11月15日上午8:30—下午18:00到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牧林业局3楼306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后务必详细阅读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考试规定。
(三)笔试
1.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不设定具体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提供汉文字试卷。报考人员可用汉文作答或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个人正式信息写在试卷密封线以外的,按零分处理。
4.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退伍军人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 报考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岗的建档立卡户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7.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分或者5分(民族加分、退伍军人加分、建档立卡户加分)。
8.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gl.gov.cn/)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11月22日。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设置最低分数线,分数线为整场考试的平均成绩。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登陆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携带《资格复审表》、《政审表》(各一份)、有效期内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到农牧林业局3楼306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复审后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具体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gl.gov.cn/)进行公布。
2.进入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实施。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
3.医生与患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对于体检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查阅考察对象个人学籍档案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招聘
1.根据招聘人员的总成绩以及、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由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gl.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反映问题的招聘人员,查有实据的,不予招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2.公示期出现空缺岗位,由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牧林业局招聘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领导小组采取同岗位递补、不同专业之间调剂等方式确定补充人员。
3.公示期结束后,将招聘报告和拟招聘人员花名册报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招聘小组审核通过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期内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由开发区农牧林业局统一分配工作,其中分配到两镇的人员由两镇负责管理,并安排食宿,不服从分配人员予以解聘。
4.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5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有关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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