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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9 16:22:4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望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望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2020年贵州省黔西南望谟县事业单位招聘280人简章(4),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10)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申请加分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望谟县户籍或望谟县生源的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望谟县户籍或望谟县生源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望谟县户籍或望谟县生源的农村计生“两户”(父母双方均为农村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没有《农村独生子女证》、《农村二女绝育证》的,可提供相关证明依据。
(4)望谟县户籍或望谟县生源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5)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对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实、不齐的,取消加分资格;
5.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若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3.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gzwm.gov.cn/ )自行阅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教育类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60% +面试成绩×40%;
2.医学类和其他类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
六、体检
各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凡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组在考察时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招聘办。
3.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本《招聘简章》“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文件精神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报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2018年及以后的毕业生,暂未取得与报考职位、专业相一致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被聘用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与报考职位、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在试用期满之前必须取得与报考职位、专业相一致教师资格证,未取得与报考职位、专业相一致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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