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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9人公告(第1号)

2024-11-12 09:36:1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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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9人公告(第1号),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国各地企微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文件规定,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待遇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性质均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baoting.hainan.gov.cn/)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4日17:00,报名时间为7天。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7:00期间,应聘人员可查看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络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acefXSPlcsKm2lGHgZutg96UJvH7vPJZrO%2Ft4nDC2PUCZyeV2Q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以JPG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大小为20KB-200KB):

(1)户口簿首页(非户主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须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报考定向岗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5)报考岗位要求残疾人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注明持有的残疾人证编号;

(6)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年度考核表及用人单位工作证明(见附件3);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8)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1月24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反馈,逾期不予受理。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资格审查意见,及时补充报名材料、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报名系统于2024年11月24日17:00准时关闭,逾期未补齐报名材料、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系统关闭前已提交资格审核,但未进行资格审查的,后台可继续进行资格审查,但资格审查仍不通过的,不再重新提交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提交报考申请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以免错过报考时间。资格初审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参加笔试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1月27日0:00至12月2日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参加笔试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诚信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有关公告事项和职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开考比例

考试招聘岗位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考核招聘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招考职位数与报考该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不符合改报岗位的招聘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招聘

考试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不低于参加同一类型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划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招考职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首页(非户主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2);

(4)报考岗位要求残疾人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作证明原件(见附件3);

(6)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7)提供本人准考证、报名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凡存在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清晰的,或资格复审时提供材料与报名时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或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计分方法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60%+面试×40%。考试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考核招聘面试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首页(非户主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2);

(5)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6)提供本人报名表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凡存在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清晰的,或资格复审时提供材料与报名时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或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考核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考核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招聘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招聘中,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在进行面试加试后,按照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核招聘成绩相同时,则面试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递补

1.考试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经集体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招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集体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招聘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公示和聘用

1.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在公示期内,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3.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最低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服务满2年才可报考定向岗位。

(二)18周岁-40周岁,即1983年11月18日至2006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18周岁-35周岁,即1988年11月18日至2006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是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户籍是指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四)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毕业证。

(五)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应聘人员使用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需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科相近。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无关。

(八)应聘人员全程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各项成绩、体检和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等情况。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六、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考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8451

政策咨询电话:0898-83668227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拨打电话,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附件: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含考试招聘、考核招聘).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用人单位工作证明.doc

附件: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doc

附件:5.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原文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s://baoting.hainan.gov.cn/zfxxgk/xgbmgk/rlzyshbz/gkml/202411/t20241111_3766554.html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24/1112/2788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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