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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集中招聘人员673人公告

2025-03-18 18:05:4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招考公告:2025年上半年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集中招聘人员673人公告
  • 报名时间:2025-3-21 至 2025-3-26
  • 笔试时间:202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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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发布202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含部分部属驻浙事业单位,下同)岗位公开招聘信息并提供公共科目考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查询

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招聘673人,汇总信息见《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发布招聘公告、补充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二)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发布公共科目笔试(以下专称“笔试”)相关信息。

(三)主管单位(省直属事业单位、部属驻浙事业单位视同)网站: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发布相关单位招聘过程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集中开展公开招聘的岗位,分综合管理类(七级以下管理岗位)、通用技术类(十一级以下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和普通工等岗位)和其他专技类。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对象类别

①应届毕业生。指按学制应于2025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政策规定视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群体,也可应聘限招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部分单位进一步限定应聘者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具体见《招聘计划表》“其他条件”栏。

②残疾人。指浙江省各地户籍(应届毕业生也可为浙江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招聘单位从岗位履职需要出发,对残疾类别、等级有进一步限定,具体见《招聘计划表》“其他条件”栏。

③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指各类事业单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当前在岗的人员。部分专用于省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交流的岗位,限浙江省户籍。

④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

2.年龄条件。应聘人员一般应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确定的年龄条件(例如,岗位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专指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和浙江省政策规定可以放宽年龄条件体现优待的政策性倾斜群体,以及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应聘的,可予以适当放宽。

3.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对应的是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按其预期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其他人员以参加资格复审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4.专业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更新于2021年12月)。目录外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一般以资格复审时可出具、符合有关政策规范要求的相应证书为准。

6.工作经历条件。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及内容的要求,一般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含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机关任命文件或所在单位证明)及与所在单位相关联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资格复审时。

7.其他条件。除部分专招岗位有户籍限制外,其他均不限户籍。高校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需要入住按男女生分建的学生公寓,从管理、服务便利出发,一般根据性别按一定比例分设岗位招聘。招聘条件含有“慎重应聘”或“优先考虑”等不属限制性条件的提醒的,应对其岗位匹配度有理性认识。

(四)岗位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高校、公立医院为报备员额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各单位集中委托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以下简称“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并在省人事考试院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集中开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发布笔试成绩等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3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2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3月26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3月28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部分符合条件人员缴费后可申请减免,具体见“四、注意事项”。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人数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最低开考比例见《招聘计划表》)的,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自接到招聘单位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残疾人专项岗位应聘人员无需缴费,且不设开考比例。

4.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25年4月23日—4月25日登录网站(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据此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一般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实施,面试由相关主管单位组织实施。部分行业性、专业性或操作性特点明显的岗位,招聘单位将在笔试后、面试前安排专业测评考核。

1.笔试

时间、地点:暂定2025年4月26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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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大纲见《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25日前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设合格线)排序,结合后续招聘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入围下一轮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具体见《招聘计划表》“经笔试入围比例”,符合免笔试条件者不占比例)。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不含零分和缺考任一科目者)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可以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主管单位对笔试后入围人员安排资格复审,具体见主管单位网站信息。

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经审核后被认定为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3.专业测评

部分岗位安排专业测评(岗位、测评形式见《招聘计划表》“专业测评”栏)。经笔试入围和招聘条件明确可免于笔试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测评由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主管单位网站信息。

专业测评设合格线,测评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入围面试。部分岗位另设有心理测评或专项技能测评,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也不入围面试。

专业测评后,在本岗位专业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测评成绩(不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表》明确的入围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名单;测评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合格人员全部入围。

4.面试

面试由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主管单位网站信息。

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部分岗位对岗位相关的专业、业务能力有一定要求,但又不安排专业测评环节的,将在面试考查内容和测评要素中体现(以《招聘计划表》“其他说明”为准)。

经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如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因竞争不充分设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其他情形不设面试合格线。

经笔试、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如专业测评合格人数在计划招聘人数2倍以内的,设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其他情形不设面试合格线。

5.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专业测评(不含定性测评项目)、面试和总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规则分别为:

①经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下同)+面试成绩*50%。面试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下同)。

②经笔试、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无免笔试入围人员的情况):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70%。

③经笔试、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有免笔试入围人员的情况):总成绩=专业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

遇有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者;面试成绩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优先入围人员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考核完成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向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选聘的部分岗位,经批准可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主管单位统一委托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残疾人专招岗位和有额外身体条件要求的岗位的体检,结合实际执行。

主管单位统一制定考察方案,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并结合本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和事业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应聘人员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影响有关单位用人的,主管单位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结论。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主管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递补

应聘人员在笔试后放弃或经认定被取消入围专业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导致后续环节的入围人数或拟聘人员因此出现缺额的,主管单位可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从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安排递补,递补顺序与同岗位确定入围人员的规则一致。报备进人手续后有放弃入职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条件、应聘指南(附件2)及各项招聘过程信息。提交报名的,视为接受相关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并已承诺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后任何环节中被查实或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已获聘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信息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分别与意向应聘岗位相关的招聘单位及主管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相关栏目)。有关单位答复不视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技术性问题的,请联系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信息有异议的,请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相关单位反映(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

(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或持有效残疾人证应聘非残疾人专招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3月2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符合招聘条件中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评环节的人员,由主管单位确认。

(五)拟聘人员应在主管单位要求的时限内报到。无充分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不保留其拟聘资格。

(六)本次招聘中,按照各单位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要求以及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的残疾等级要求,在佩戴辅具情况下应聘人员均可直接阅读纸质试卷并直接笔头作答,因此视为无需额外提供盲文试卷或单独考场,请应聘人员理解配合。

(七)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招聘过程发布的信息中,一般用准考证号代表相关入围人员,在完成面试后再一并公布入围人员前期成绩,至公示拟聘人员时再将姓名与准考证号进行关联,实现信息闭环,便于回溯监督。

(八)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招聘过程中有招聘工作人员或应聘人员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驻各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举报投诉应当提供确切证据,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扰乱招聘工作秩序。

对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附件:1.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招聘计划表.xlsx

2.应聘指南.doc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8日

原文标题: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25/0318/2806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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