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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统一招聘工作人员416人公告

2025-03-21 17:56:2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招考公告:2025年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统一招聘工作人员416人公告
  • 报名时间:2025-3-21 至 2025-4-2
  • 笔试时间:202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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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第三批统一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2025年度第三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统一公开招聘共涉及招聘单位23家,招聘岗位246个,招聘人数416人。招聘单位包括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海事系统的招聘单位包括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上海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辽宁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营口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山东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烟台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浙江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厦门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广西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救捞系统的招聘单位包括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各单位的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度第三批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爱交通运输事业,有志投身交通运输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8.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信息表》;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受到诫勉或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1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不同类型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

(1)应聘人员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下2025年8月31日前,博士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

(2)应聘京内事业单位的,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京内生源应在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根据北京市落户政策有关要求,应聘京内事业单位的京外生源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2.社会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1)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京内事业单位的,应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从京外调配人员的有关要求,如为留学回国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在京安置落户的有关要求。

(2)一般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海事系统2025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说明》(附件2)、《救捞系统2025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说明》(附件3)。

(3)京内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因受进京落户指标及相关政策限制,部分岗位可接收留学回国人员,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应聘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学位)证书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且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留学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毕业生(无法取得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照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报考。

3.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报考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4)。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3月24日9:00至4月2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s://jtrc.ywzhaopin.com),在首页相应的招聘公告处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以按审查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或申请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资格审查。

3月24日9:00至4月3日18:00,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可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应当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其上级部门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详见《岗位信息表》相关表述,海事系统开考条件详见附件2)。若岗位取消,4月7日9:00至4月9日18:00期间,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联系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确认。

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在首页的考试确认栏目找到相应通知,进行考试确认。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4月21日9:00起,考试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一)笔试。

笔试暂定4月26日举行,共设北京、天津、烟台、上海、广州5个考点,采用现场纸笔考试的形式,重点测查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或各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将设合格分数线,部分单位在笔试成绩查询时同步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不合格者,不列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单位《岗位信息表》中 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准备所需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各招聘单位具体考试形式及成绩核算方式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单位确定的成绩核算形式和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救捞系统船员、潜水员、救生员有关岗位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有其他身体条件要求的,还须符合《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要求。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其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其上级部门决定是否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岗位信息表》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其上级部门决定拟聘人选,公开招聘结果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聘期间如出现空缺岗位,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其上级部门决定是否开展补充聘用,具体岗位及要求另行公告。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按招聘公告要求如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职业(或资格)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第三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各招聘单位报名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 010-65290906 010-65290907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010-65290223 010-65290215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010-65299066 010-65299079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 022-59812383 022-59812346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 022-58873966 022-58873925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021-66072645 021-66072874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020-89320998 020-89320317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 021-65663068 021-66072895
上海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021-66073533 021-66072895
辽宁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0411-82625856 0411-82623003
营口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0411-82625856 0411-82623003
山东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0532-58761595 0532-58761636
烟台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0532-58761595 0532-58761636
浙江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0571-88372791 0571-88372787
厦门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0591-83838357 0591-83802903
广西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0771-5551779 0771-5531119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 010-65293045 010-65292166
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 0535-6598135 0535-6598119
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 021-35080196 021-55095191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020-84265686 020-84265679
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 0535-6596531 0535-6596785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021-65434022 021-65190682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 020-34062355 020-34062184 020-34062060 010-65293045

(三)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技术咨询电话:010-65299059、010-65299083。

(四)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10-65293016,监督邮箱:jtysrccp@163.com。

附件下载:

2025年度第三批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海事系统2025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说明.docx

救捞系统2025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说明.docx

未就业承诺书(仅择业期考生提供).docx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2025年3月21日

原文标题: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第三批统一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huatu.com/2025/0321/2807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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