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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十堰房县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

2017-07-14 08:36 事业单位招聘网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房县政府网

【导读】2017年湖北十堰房县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28日,笔试时间:8月16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六号令)、《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房机编〔2017〕1号、2号会议纪要和县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制定201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选聘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以助推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人数、岗位(见附件)

    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计算日期为1月1日后(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县内在编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后,可在2017年7月27日—28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片2张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同时交纳报名费100元/人。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定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经报定,不得改报。

    五、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4日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片2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返还考生报名费,且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笔试、面试证明,请考生妥善保管),按照公告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编辑:l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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