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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10:28:2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苏州市公安局发布:2019年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招聘辅警8人简章,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2019年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招聘辅警8人简章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7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2019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苏州工业园区警务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8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类别与人数
园区分局阳澄湖半岛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街道财政保障 )。
二、招录基本条件
1、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年龄为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1984年6月至1997年6月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法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岗位及要求
派出所巡逻岗位,有摩托车驾证、B2驾照以上、党员或退伍军人优先。
四、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7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阳澄湖半岛派出所一楼大厅(苏州工业园区慈云路68号)
4.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下载)
(2)《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2下载)
(3)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三张两寸证件照
(5)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7)各类认证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给予登记。择日通知体测,体测合格者进行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标准,根据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四)政审
对通过体检人员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对于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须参加辅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两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01621。
本简章由苏州市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7333895。
附件2: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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