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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11:11:0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ydw.huatu.com/ 文章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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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24日,逾期不予办理。以下是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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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到盘锦辽东湾新区干事创业,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盘锦辽东湾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计划招聘3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两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经历(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报名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
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
4.同等条件下,具有两年以上开发区、经济区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均不得报考;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24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自行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ldwxq.panjin.gov.cn)下载《盘锦辽东湾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登记表和个人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pjldwzp@163.com,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研究生期间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3)盘锦辽东湾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单位保险缴纳证明为准)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及单位保险缴纳证明为准)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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